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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傣文化的特点问题
作者:伍雄武    点击率:5578  转自:傣族网/傣族文化研究论文集(第二集) 更新时间:2009/9/15 21:59:20

 

关于傣文化的特点问题

 

伍雄武

 

 

2001年来版纳参加“首届全国贝叶文化学术研讨会”,学到许多知识,受到许多启发。那次会名为“贝叶文化学术研讨会”,即以贝叶、贝叶经为傣族文化的标志、象征。会后我想:这意味着什么?想来就意味着,贝叶、贝叶经象征、标志、体现着傣族文化的特点。回昆明后,教书之余仔细阅读了会议论文集,特别是岩温扁、刀国栋、刘岩、黄惠焜诸先生的大作后,更觉得是这样。

为某种特定的民族文化另冠一名,或者说确定一个象征、标志物,应当说是很常见的事。如一些人称中华文化为炎黄文化、儒教文化,或以龙或以长城为其象征、标志;一些人称欧洲文化为基督教文化,称俄罗斯文化为东正教文化;美国文化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则以“菊花与刀”来象征日本文化;等等。而省内则有以东巴文化来称纳西族文化,以毕摩文化来称彝族文化,这大概就是认为东巴或东巴经再或东巴教可以标志、代表纳西族文化,毕摩或毕摩教可以标志、代表彝族文化。从黄惠焜先生的论文《“贝叶文化”十论》来看,他可能是受“毕摩文化”与“东巴文化”这两个称谓的启发和促使而提出“贝叶文化”的。显然,以上例举的称谓和象征、标志都有其道理并得到流行,甚至有的还十分流行。如黄惠焜先生文章说的:“在云南,‘毕摩文化’家喻户晓,‘东巴文化’如日中天。”究其原因就在于,它们或多或少、或全或偏地表达了该民族文化的特点,使人们能够直观、概括地把握住该种文化的特点。如:“炎黄文化”这一称谓,首先表达了中华文化重血缘宗族关系的观念,即以炎帝、黄帝为中华各族的共祖,而同根共祖的人必有共同的思想观念、本性,因此能相亲相爱相认同。其次表达了中华文化自炎黄以来数千年一脉相承的连续性,这是世界上仅有的。由此,以“炎黄文化”来称谓中华文化,可以直观、概括地表达中华文化的一些特点。再如以“东巴文化”来称谓纳西族文化,就因为东巴教是纳西族独有的宗教,同时又是纳西族自古以来信仰的唯一宗教,同时东巴教的内涵都记载在东巴经中,而东巴经又是用纳西族独有的文字记载的,这种文字俗称为“东巴文”,于是以“东巴”来称谓纳西族文化,非常直观、概括地表达了纳西族文化的特点。但是,以上称谓又没有完全得到人们的同意和共识。在许多情况下,人们依然以民族和地区来称谓文化,如:中华文化、欧洲文化、俄罗斯文化、彝族文化。为什么呢?我以为就因一种民族文化的特点很难完备地概括在一个称谓或象征中。如:以“炎黄文化”来称谓中华文化,显然中华各民族中,有许多民族或民族文化与炎帝、黄帝是不大挂得上钩的;而以“儒教文化”来称谓中华文化,首先儒家是否为宗教就成问题,进而在这种称谓中道家(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在中华文化中的地位就更难处理了。如此等等,人们难有共识,于是人们还是多用“中华文化”这一称谓。

那么,以“贝叶文化”来称谓傣族文化又如何呢?我觉得,首先这就是对傣族文化特点的认识问题,认识了傣族文化的特点才可以评价这一称谓。

 

 

我对傣族文化很尊崇并有浓厚兴趣,但是缺乏深入研究,现在到版纳来讲它的特点,无异“班门弄斧”。但是,这是一个难得的学习机会,因此斗胆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得到参会专家、学者的指正。

要认识傣族文化(或简称“傣文化”)的特点,我觉得首先就得讨论南传上座部佛教(简称“南传佛教”)在傣文化中的地位和性质的问题。南传佛教在傣文化中占有主流、主导的地位,这是大家一致的认识,是不成问题的事。这就如藏传佛教在藏文化中的地位一样。但是,傣族中的南传佛教与藏传佛教的情况还是有所不同的。藏传佛教以及汉传佛教,已经是完成本土化过程的佛教,它们在教义、理论等各个方面都与印度佛教有很大的不同。冯友兰先生曾在《中国哲学史新编·全书绪论》中说过:“中国数学”与“数学在中国”是一回事,因为数学就是数学,各国都一样,不能说这是“中国数学”那是“法国数学”,两者有性质的区别;但是,“中国哲学”与“哲学在中国”就不是一回事了,因为“中国哲学”是中国独特的哲学,中国哲学史是中国哲学自己诞生、成长的历史,而不是法国哲学或欧洲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史。由此看来,藏传佛教则是藏族特有的佛教。印度佛教传入藏区,经前弘期、后弘期的发展,形成众多的教派,各派的大师、高僧对佛学义理、制度都有自己的创见,特别是萨迦派的帕思巴大师和格鲁派的宗喀巴大师,由此形成了藏族特有的佛教宗派,此亦如汉地佛教形成自己独有的禅宗一样。所以,藏传佛教是藏族文化特有的宗教,它代表藏文化、标志藏文化。傣族中的南传佛教,是属于“南传佛教在傣族中”还是“傣族的南传佛教”,我不敢做肯定的回答,它在我的思想上还是一个问题。我一直希望傣族学者以及通晓老傣文的汉族学者,能够发掘出傣族高僧大德的佛学著作,如藏族帕思巴大师的《萨迦五祖集》,宗喀巴大师的《菩提道次第广论》、《密宗道次第广论》那样的论著。但就目前来说,我们还没有见到这样的著作,因此,还只能讲南传佛教在傣族中。这样一来,南传佛教之在傣族,与藏传佛教之在藏族和东巴教之在纳西族就有所不同了。说傣族文化的特点在于南传佛教,在一定的意义上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到,它只是说傣族接受了南传佛教,属于南传佛教传播的范围,而没有真正说明傣族文化在本性上、民族上的特点。这就如说:“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今中国文化中占有主流和主导的地位,它就是中国文化的特点”,这在一定意义上是对的,但是要注意,它没有真正说明中国文化在本性上、民族性上的特点。那么傣族文化在本性上、民族性上的特点何在呢?

在上次学术研讨会上,刘岩先生的论文题为《傣族文化——一枝并蒂莲》,我提交了一篇粗浅的文章,题为《傣族文化——中国和东南亚的文化桥梁》。我想,并蒂莲和桥,都可以形象地表现(或者说比喻)傣文化的特点:兼容性。在黄惠焜、岩温扁等先生的论文中,都强调“贝叶文化”是开放的、多元的,我都十分同意。兼容、开放、多元,意思都相近,也可以说是从不同的侧面说明着同一个意思。

从宗教信仰来说,傣族本民族故有的对寨神勐神的信仰与南传佛教信仰相互兼容,就是说,傣族不因本来故有寨神勐神的信仰而不接受南传佛教,反之,也不因佛教成了占统治地位的宗教而彻底摧毁寨神勐神的信仰。至于佛教与反佛教思想的兼容问题,我不敢明确肯定,因为具有明确的反佛教思想的著作《论傣族诗歌》和《谈寨神勐神的由来》,其真伪问题据说颇有争议。如果这两部著作是真的,再加上《朱腊波提的故事》中的一些内容等等,那就可以说,佛教与非佛(甚至反佛)的思想在傣族中也是兼容并存的。这就如汉族中,佛教与儒学中的无神论思想一样:相反对,但又相容并存。岩温扁在其论文中说:“……贝叶文化不像印度、泰国、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国家文化那样佛教成分浓厚。西双版纳傣族贝叶文化,既有古代傣族原始宗教文化,又有南传佛教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讲,贝叶文化是傣族原始宗教文化与南传佛教文化相融并存的产物。这是它与其他民族文化有所不同的地方,也是它本身最大的特点。”(西双版纳少数民族研究所、云南西双版纳贝叶文化研究中心编:《首届全国贝叶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册),2001年版,第9页。)在此所说的贝叶文化“本身的最大特点”,就是指傣族文化本身的最大特点,即“傣族原始宗教文化与南传佛教文化相融并存”。这种看法我很同意。

从文学来说,傣族文学主要形式是诗歌。傣族诗歌中号称550部的叙事长诗,很多都是根据佛经中的故事创作而成的,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佛教传入之前傣族就有了丰富的“古歌谣”(零星歌谣),在此基础上后来又有了各种类型的祭祀歌、生产歌、习俗歌,如《祭寨神勐神》、《撵鬼词》、《提婚词》、《拴线歌》、《盖房歌》等,进而又有大量的情歌,如著名的“六大情诗”。(岩温扁等编著:《贝叶文化》,四川民族出版社,2001年版,第18~19页。)这些诗歌与佛教基本没有关系。当然,就其后来的整理、文字记载来说会受到佛教的影响,而其来源和本体则和佛教没有关系。甚至550部叙事长诗是否都来源于佛经故事,怕也不尽然吧?所以傣族的文学也不能认为就是南传佛教的文学。

傣族的文字受到南传佛教的重大影响,这是大家都承认的事实,但是,傣文并不因此而成为南传佛教文字(巴利文、梵文)的分支或变种。张公瑾先生在文章中指出:“在过去的近一千年中,傣泰民族的生活中充满了佛教带来的理念和礼俗,而且在语言中,充斥着不计其数的梵语和巴利语借词。但万变不离其宗,傣语还是傣语,泰语还是泰语,禅语还是禅语,老挝语还是老挝语,并没有因为崇拜佛教而入操梵语或巴利语。”“总之,傣泰民族语言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一直保留着古代百越语言的核心部分,并未发生变异。这些语言在早期吸收了较多汉语的成分,中期吸收了较多巴利语和梵语的成分,现在分布在云南省和中南半岛各国,依然保留着各语言间的同源特色。”(西双版纳少数民族研究所、云南西双版纳贝叶文化研究中心编:《首届全国贝叶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册),2001年版,第144~145页。)张先生的意见和我的意见是相通的。

总之,傣族文化(傣文化)受到南传佛教的重大影响,南传佛教在傣文化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是,傣文化还是傣文化;傣文化是一枝并蒂莲,是一头联结着中华文化另一头联结着东南亚文化的壮丽桥梁,但是,它仍然是傣族文化,有自己独特的本性、民族性。

 

 

“把傣文化称为贝叶文化,正是为了象征和体现它的兼容性、开放性和多元性。”一些同志正是这样认为的。而我认为,此之“贝叶”实是“贝叶经”的简称,“贝叶文化”实际表达的是“贝叶经文化”。由于“贝叶经”一词,已有约定俗成的、确定的含义,即:“贝叶经——用铁笔在贝多罗(梵文pattra)树叶上所刻写的佛教经文。”(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年版,第184页。)因此,以“贝叶经”来称谓的文化,只能理解为“佛教文化”,否则就要推翻约定俗成的固有含义,另作新解了。其实,在上次的研讨会上许多同志正是在约定俗成的含义上来理解“贝叶文化”(贝叶经文化)的。如伍琼华同志在其论文中说:“贝叶经是信仰上座部佛教的傣族保存其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那些以佛教文化为特征的傣族文化同无数宗教经典一起被概括为‘贝叶文化’。”(西双版纳少数民族研究所、云南西双版纳贝叶文化研究中心编:《首届全国贝叶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册),2001年版,第78页。)黄惠焜先生在其论文《“贝叶文化”十论》中则说:“‘贝叶文化’是指云南傣族保存的传统文化。广义地说,是指一切信奉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傣泰民族所保存的传统文化。”(同上,第21页。)据此,称傣文化为“贝叶文化”就是认为傣文化在本性、民族性上的特点就在于,它属于南传上座部佛教文化。我以为这是对于傣文化特点的一种有所偏颇的意见,因为贝叶(贝叶经)只能象征和表达傣文化一个方面(虽然是重要方面)的特点。

以“贝叶(贝叶经)文化”来称谓傣文化是可以的,正如以“炎黄文化”来称谓中华文化也无不可一样。但是,要注意到它是有所偏颇的,因此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就如以“炎黄文化”来称谓中华文化,那就会使人产生误解,以为许多少数民族与“炎黄”无关,因而不在中华文化范围之内。“贝叶文化”则使人认为,傣族文化在本性、民族性上只是南传佛教文化的一部分,只属于南传佛教文化圈。其实,黄惠焜先生自己也认为,提出“贝叶文化”一词,正是为了强调傣族文化的这种本性和归宿。如他说的:贝叶文化“广义地说,是指一切信奉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傣泰民族所保存的传统文化”。也可以说,是强调傣族作为民族的文化本性和归宿,如他说的:“可以完全肯定,我国傣族已于中唐前后与掸傣各族一起信奉了佛教,其在政治上和版图上属于我国南诏辖区的一员,其在文化上则是东南亚佛教文化区的组成者与缔造者。”(黄惠焜:《从越人到泰人》,云南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113页。)黄惠焜先生这一看法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其目的是为了使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傣文化的特点,增进傣族与东南亚各民族的文化交流与传统友谊。但也要注意到,这样一来,我国西北的各个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是否也应强调,在中亚和中国西北地区存在着一个“伊斯兰文化圈”和“突厥语文化圈”,是否也要以一个称谓和标志物来强调伊斯兰文化或突厥语文化的共性?如此等等,我想都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由于本人缺乏对傣族文化的深入研究,以上都只是发现和提出问题,供大家参考,提得不对敬请批评。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

 

 

 

 

 

 

 

 

 

 

本文责编: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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