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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村社文化    建设和谐社会
作者:高立士    点击率:3597  转自:傣族网/傣族文化研究论文集(第二集) 更新时间:2009/9/15 22:00:29

 

弘扬村社文化    建设和谐社会

 

高立士

 

新中国成立前的傣族封建领主土司世袭制,是建立在农村公社基础之上的,只要村民承认“南召领召”即水土均为王有,“金纳把尾”即吃田背负担,保证向领主提供劳役、贡赋、官租、杂派,召片领及各勐召勐不改变也不干预农村公社制,反而利用农村公社平均分配土地来平均分配封建负担;凡事征求民意,民主运作,从而调和阶级矛盾,巩固封建领主土司世袭制。我有幸于19497月被组织派往西双版纳开辟工作,目睹了未开垦前的版纳原貌,那时的傣族农村还保存着较完整的土司统治下的农村公社制,在这个环境下我生活、工作了8年,至1956年全州进行和平协商土地改革,封建领主土司世袭制才被废除。当时农村公社的村社文化对今天建设和谐社会,值得借鉴和参考,现整理几条,以求教于学者和行家。

一、村社领导  民主运作

傣语称村社为“曼”(也有写作“万”、“漫”、“蛮”的,现规范为“曼”),一个村社少则1020户,多则6070户,一般为3050户,上百户的较少。景洪84寨,超过百户的只有曼迈竜一寨;勐龙62寨,超过百户的只有曼康湾一寨。每寨均有较完整的农村公社组织和内部的社会分工。村社保存有“朋昆曼”即“村社议事会”和“朋曼”即“村社民众大会”。“村社议事会”由“昆曼”(寨上头人)4人及“涛吉”(直译为老人,即民意代表)2人共计6人组成,村社议事会的6名成员必须经“村社民众大会”直选产生,然后将“昆曼”4人景洪的报召片领、各勐的报召勐加封为叭、鲊、先3级头人,“涛吉”2人系民意代表不属“昆曼”(寨上头人),不须报批加封。正村长称“波曼”(寨父),副村长称“咪曼”(寨母,意为副职,并非女性)。“村社议事会”处理村社日常事务,由寨父主持开会;村社民众大会由全村各户之男户主组成,会议由寨母主持。村社的重大问题,诸如接收外来户或新立户、调整分配土地、兴修水利沟坝、分配封建负担、选举或更换头人等事项,均要召开村社民众大会,以民主运作形式解决。

二、社会分工  尊重人才

村社除有一套维持自身运作的行政组织外,还有一套旨在保证村社自给自足所需要的社会分工。现以195311月在景洪作社会历史调查时的曼峦典寨为例。村社行政组织——波曼:受封为叭龙,即叭龙峦典;咪曼:受封为鲊龙,协助波曼工作;鲊欠:受封为鲊级文书;鲊悍:受封为鲊级武官,农闲时节教村社青年学习傣族武术;涛吉龙:正民意代表;涛吉囡:副民意代表。村社专业分工——波板:为村议事会服务的通讯员、杂役工;乃波很:已婚男人的头头;乃咪很:已婚女人的头头;乃冒:未婚男青年的头头;乃少:未婚女青年的头头;召社曼:人与神的中介,祭祀寨神的祭司;波占:人与佛的中介,管理群众佛事活动的祭佛师,兼占卦吉凶、为婚丧建房择吉日等项服务;波莫:人与鬼的中介,识鬼,为病人祭鬼、送鬼师;咪底婻:女巫,寨神(氏族祖先)、勐神(部落祖先)附其身说话,为神之代言人;板闷:水利管理员;赞哈:民间歌手;占毖:笛手,为歌手演唱时伴奏;占很:竹楼设计师;占列:铁匠,打制刀、镰等铁质农具;占梅:木匠,制作犁、耙、矮凳、榨花机、榨糖机等木质工具、用具;占肯:金、银匠,会打制金银质地的耳环、手镯、头簪、腰带、银盒、银盘等傣族首饰、手工艺品;占庅:陶匠,制陶器、烧土锅;占劳:酿酒师;占盘:狩猎师;召拉:屠宰师;摩雅:医生;波炸:厨师。

这个分工,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尊重各人的兴趣和爱好,充分发挥各人的才干和专长。各种专业人才,利用村社提供的这个平台,在为村社服务的实践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专业知识的积累和提高,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也随之提高。如原村社的赞哈,后来成为勐级赞哈,由民间歌手成为有官阶头衔的歌手,如鲊纳宛、叭温勐、叭勒等均是;又如原村社的占肯,后来受封为鲊肯、叭肯等有官阶头衔的管理金银匠的官员。这个仅62户、329人的村子,具有各种专业人才的社会分工22项,在不脱离农业生产的前提下,以满足村社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各项专门技能。

三、村社资源   合理分配

每个村社都有严格的地域界限,村社地界内的水田、旱地、山林、河道等一切自然资源均为村社集体所有,只要是本村社员就有权享有同等的一份,若迁出村社,必须交还村社。不准买卖,不准越界耕种,当权头人除多占有一份薪俸性质的“纳昆”即头人田外,不准利用特权买卖、转让、多占村社集体土地,管理透明,不得暗箱操作。每年泼水节后(阳历4月下旬)各村社均要召开村民大会,大会的议题、时间、地点定了以后,由“波板”(通讯勤杂)通知,每户的男户主都要出席,大会由咪曼鲊龙主持,议题是:(1)今年有几户新立户?(2)有几户迁入户?(3)有几户迁出户?迁出户需将所种的“纳曼当赖”即寨公田交还村社,新立户及迁入户需由村社分一份同等面积的寨公田给他耕种。若迁入迁出户相等,就不需调整;若迁出仅2户,迁入有3户,新立户有2户,两抵后还有3户无田种,就要按照顾原耕基础前提下,抽补调整出面积相当的寨公田给3户新户。这样的调整,新老户的水田占有,由基本平衡逐步拉大差距,面积相当但产量相差12倍,约3040年要打乱平分一次,从而使新老户的水田占有由不平衡又趋向平衡。这个30年一个周期与土地承包到户30年不变的政策时间相吻合。

四、政策倾斜弱势群体

新立户、外来户与丧失主要劳动力的农户一样,为村社的弱势群体,他们无田地、无房住、无口粮、无生产垫本。汉族农村由父母分给或自己解决,于是贫困户就只有受租佃、借贷的剥削,加速两极分化。傣族的村社传统政策就是要解决他们的这些实际问题。

1.盖竹楼。新立户、外来户的第一栋竹楼,由村社集体无偿提供。由村社议事会确定建房日期,由波板通知到户,每户出男女劳力各1人,大龙竹1棵,梅散竹5棵,草排20片,削好备用的干竹篾扎条(用时浸水韧性特强)长、短各数把,一栋小竹楼一天即盖好,当晚即迁新居贺新房。老户有的送大米,有的送小母鸡、小母猪,关心备至,倍感亲切。这栋竹楼一般住3年,3年以后建新的,除自己备料(选柱,伐木,解板,编草排,买砖瓦、石灰、水泥、钉子)外,运木料全寨出动,4棵大柱用水牛拉,其他木料用人扛,乃波很、乃咪很和乃冒、乃少亲自率领所管辖劳动力,全部出动一天即运回;户主请“占很”即竹楼设计师,按傣俗备篾桌一张,上置装满稻谷的竹箩1个、红白布各1丈、黄白蜡条各4对、人民币510元,“占很”给木料划线设计毕,由寨上老人按设计师要求凿眼、锯榫;通过“波占”择吉日,报“村社议事会”同意,由波板通知各户男女主要劳力盖房子;请“乃少”率未婚女青年为户主舂新米、采野菜、当招待;请“召拉”杀猪或宰牛,请“波炸”烹饪传统傣味招待众乡亲,请“赞哈”歌唱助兴,感谢乡亲帮助,祝贺乔迁新居,全系统工程均是村社出劳动力无偿相助。

2.送口粮。新立户、迁入户分到了田,有了住房,但从春耕插秧到秋收割稻,还有34个月,这100多天的口粮怎么解决呢?按汉语的传统惯例是父母给、亲朋送、市场买,要不就只有借贷。而村社的传统是由村社无偿提供20挑稻谷作秋收前的口粮,既无息,也不需还。村社有公谷就用公谷支出,无公谷就每户凑一箩(25)。平时借贷,秋前借10挑,秋后还1112挑,借干还湿,不算重利。傣族农村,无专靠放债为生的高利贷者。

五、有福同享有祸同担

1.猎物,见者有份;杀猪,全寨平分。傣族农村有秋后狩猎的习惯,由“乃盘”即狩猎师组织,出猎前需杀红公鸡一只先祭猎神,打得猎物,需吹牛角,打击竹筒,抬着猎物进寨。开枪击中猎物者及发现猎物并追出的猎犬,多分得头、尾、四只脚外,其余按出猎人数、猎犬数,人犬同等各分一份。见者也分一份,不分民族、官民,我们下乡碰上也分一份。傣族的家禽及水牛、黄牛、马等大牲畜,私有观念较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但饲养的肥猪,每户第一头归村社,第二头以上肥猪,无论出售或宰杀才全归自己。这归村社的第一头肥猪,不论谁家宰杀,户主除留下头、脚、内脏外,其余按户平分,一家一份,住村工作干部也分一份,若有的户无人在家,就把肉挂到该户楼梯头的柱子上。20世纪60年代,猪肉供应紧张,为了照顾国家、集体、个人的三者关系,对养猪户实行吃卖各半政策,即出厩一头肥猪,杀了后一半卖给国家(即当地供销社)供应市场,一半留给养猪户自食。养猪户仍将这一半在村社内按户平分,直到1980年以后,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取消肉票、粮票供应为自由市场经济后,才取消养猪的平均主义分肉制。落后的平均主义要克服,但无私奉献的精神应弘扬、提倡。

2.病危,轮流守护;病故,凑柴火化。傣族一户有病人,牵动全寨人的心,有的送鸡蛋,有的送鸡汤,有的送草药,有的送秘方,均为病人早日康复而奔忙;若病危,根据病人性别、年龄,亲朋好友自会安排轮流守护;不幸病故,一家凑木柴一捆,在村社坟林“坝消”用丢鸡蛋选墓地架柴火化。傣谚说:“有吃大家分,死了大伙抬。”

六、道德规范  共识共守

傣族村社的传统道德归纳起来,也有“八荣八耻”的荣辱观:

以劳动致富为荣,以偷盗行为可耻。傣谚说:“想吃好饭选谷种,想吃鲤鱼勤挖塘”、“丢脸胜丢背银”。20世纪50年代,下乡住在傣家竹楼,没有遗失过钱和物,在水井边或下河洗澡,把手表及钱包忘了,群众拾了送回。

以家庭和睦为荣,以夫妻吵架可耻。在傣族农村,看不到邻里、夫妻吵架打架,有夫妻离婚,却无家庭暴力。

以尊老爱幼为荣,以不抚养父母为耻。傣族社会尊敬老人,结婚、贺新房和祭祀寨神、勐神等活动,先设老人席;有酒、有肉,先敬老人;楼下有老人,晚辈不能上楼走动;要从老人面前过,必须躬腰(妇女要夹着裙)口说“书麻、书麻!”即得罪,得罪,始轻轻走过;傣谚说:“建筑水坝靠红土,管理地方靠老人。”(靠老人参政议政,献计献策)傣谚又说:“做爷爷要爱护儿孙,当头人要爱护百姓。”老人对儿孙、父母对子女关心爱护,子女做错事,耐心教育,从不打骂。傣族农村,养老送终的往往不是亲生儿女,而是收养的子女。

以男女平等为荣,以性别歧视为耻。版纳傣泐无姓,除召片领及召勐有长子继承父位之封建法规外,农民无长子优先继承遗产之说,谁养老送终,谁继承老人遗产。没有姓氏也就不存在某姓氏无子传承继嗣,将断子绝孙的顾虑,因此傣家观念生男生女一个样。婚姻形式不同汉族,男讨进,女嫁出;而相反是男嫁出,女讨进。即男人上门为婿3年,才能将妻子拦回或另立门户。因此第一个孩子希望生女孩,长大到18岁,招个女婿进门,父母就可不干农活;若第一个生男孩,长大到18岁,入赘女方,父母仍需下田干农活。

以自由恋爱为荣,以包办索彩为耻。

以热情待客为荣,以无客登门为耻。

以诚信为人为荣,以说谎骗人为耻。

以保护森林为荣,以乱砍滥伐为耻。

七、人与自然  天人合一

傣族是一个以水稻为主要农作物的民族,在与大自然的长期相处过程中,傣族人民深刻认识到:没有森林就没有水源,没有水源就没有水稻田,没有水稻田就没有鱼米,没有人们赖以生存的鱼和米,人类就不能繁衍生息。这是傣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斗争和社会实践中总结创造的灿烂文化之精髓,是傣族人民纯朴的自然生态观的具体体现。为了保护森林水源不被破坏,为了子孙后代可持续性利用和发展,他们把村社的水源林敬奉为“竜社曼”即寨神林,把勐的水源林敬奉为“竜社勐”即勐神林(以下简称“竜林”)。顾名思义,“竜林”即是寨神(村社氏族祖先)、勐神(部落祖先)神灵居住的家园,“竜林”内的土地、森林及一切动植物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严禁砍伐、狩猎、采集、开垦,即使是风吹下来的枯树枝、干树叶、熟透的果子也不能拣,让其腐烂。为了乞求寨神、勐神保佑村民人畜平安,五谷丰产,每年还要以猪、牛定期祭祀。若到时不祭或违反以上禁忌,将受到祖先神灵的惩罚,给个人及村社带来灾难。将“竜林”当作村社乃至整个民族的老祖宗、生命线,加予保护,成为全民族的共识,虽无今天的国家森林法、森林警察,均自觉遵守,没有人敢犯禁。因此全州30多个坝子、600多个傣寨,四周青山常驻,溪水常流,雨季无洪涝(较大的洪灾均为澜沧江洪峰所致),旱季不断流,大片森林得到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平衡。

傣族村社传统农业生态系统以“竜林”—坟林—佛寺园林—竹楼庭园林—人工薪炭林—经济作物种植园林—菜园—鱼塘—水稻田组成。“竜林”位于村寨背靠的大山上,作为村社的保护神居高临下,全村的农舍、人畜、果林、农田均在其视野之内。由于“竜林”在整个农业生态系统中,地理位置最高、占地面积最大、功能最多,只有“竜林”的所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启动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良性自然循环,因此它是这一系统的首要环节。

傣族不仅重视保护自然森林、水源林,而且也很重视植树造林,美化环境。佛寺主要种植成道树——菩提树、佛经载体——贝叶棕树、观赏的五树六花及敬佛的花卉水果等,佛寺成为一座佛寺园林;每户竹楼的房前屋后种有竹子、果木、花卉。果木有高棕、槟榔树、椰子树、木瓜树、酸角树、芒果树、荔枝树等,高矮不齐,错落有系,成为人工群落,一个傣族村寨就是一个村社植物园,一点也不夸张。

八、先尽义务  始享权利

农村公社的社员享有社员的平等权利,是以承担同样义务为条件,平均分配土地是以平均分配负担为前提条件。即负担一个门户的“甘曼”村社事务、“甘勐”地方事务,才能分到一份份田。

甘曼:修沟挡坝、修路搭桥、田坝围篱、祭祀寨神、修建寺塔、社员建房等村社公共事务,需出钱、粮或出劳力均按户平摊。

甘勐:1天、3天、5天的公差劳役,含送信、割马草、挑夫、当向导、“育黑暖贺”宫廷杂役;15天的公差劳役,傣语称“黑奢”,即战争差役;招待上司官员、过往公务人员(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武工队、工作队员),吃一餐以“么考黄”直译为“热饭桌”(即快餐)招待,按户轮流由波板通知,1名客人派一户,每户准备41汤,即2个荷包蛋、1盘炒花生、1盘干巴或干鱼、1盘青酸菜、1碗小青菜汤,外加1盒糯米饭、1瓶自酿米酒;若住下来即以“考喜木介海”直译为“急米快鸡”招待,几名客人派几户,每户需出大米、带壳花生各1竹筒,鸡1只,盐巴、辣子、葱、姜、蒜等作料各1小包,木柴35根;祭祀勐神的开支。

由于传统村社文化的实施,版纳村寨出现了村村有佛寺,户户纺织捣米声;年年分田地,月月有节庆,夜夜有“赞哈”;耕者有其田,农户有竹楼;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虽不富裕,但无乞讨,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没有杀人、强奸犯,少有盗窃案;家庭无暴力,村寨无斗殴的和谐社会。为民族学家、人类学家称道为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东方乐土。此说虽不敢苟同,但却不无道理。

(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本文责编: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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